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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资助 助你飞翔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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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证,据此办理相关资助项目。

0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0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03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生,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750元。

04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减30个基点执行。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0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06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07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其他困难补助金等校内资助项目。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 )或关注milan米兰官网学生工作处公众号(milan米兰官网学生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辑|综合事务管理中心 马小权

责编|学生综合事务管理中心 郭珂平

指导教师|学生工作处 李玲

审稿|学生工作处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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