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官网>>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有关人员赴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6-05-2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按照校纪委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milan米兰官网2026年廉洁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参观辽宁省反腐倡廉展览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参加人员

2026年5月26日(周二)上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全体中层干部;

2026年5月29日(周五)上午,学校党委组织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巡察与审计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总务中心、招投标办公室、检测实验中心等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

二、活动地点

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

三、活动要求

1.原则上参加人员需集体乘车前往展览馆,5月26日、5月29日 8点在综合办公楼前出发。住在展览馆附近的人员可以自行前往(自驾车辆不可进入,需在展览馆外停放),并保证9点20时前到达,与参观队伍会合后集体参加活动。

2.参加人员要衣着得体,党员同志要佩戴党员徽章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馆内不得携带打火机、火柴、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和包裹、手机、饮料等物品,若携带随身物品必须寄存至存包处,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方可允许进入展厅;参观人员无须携带身份证。

3.展览馆全楼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等;要爱护展品、展板、展柜,不触摸、敲打;展厅内禁止拍照录像;参观人员要跟随讲解员引领,不得擅自离队,保持安静严肃,遵守参观秩序。

4.在观看中禁止拍照、录像、录音,一经发现、立即中止讲解,不得在互联网、微信、QQ等载体上传播观影内容。

5.参加人员是否自行前往需在回执中注明。如不能参加,请在回执中注明请假原因(无故不能请假)。

6.参观时长一个小时。

7.以部门为单位,于5月24日(周日)13时前将回执表发送至jjjcc@lncc.edu.cn。

联系电话:89708733

联系人:崔冠男

 附件:回执表.xlsx

纪委办公室

                                     2026年5月21日

初审 | 胡雅茹 

复审 | 崔冠男 

终审 | 孙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