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守护青春”无烟学校巩固提升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控烟管理,完善公共区域禁烟标识布设,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开展全校禁烟标识点位摸排与补充设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识设置范围与排查分工
学校各部门负责统计排查本部门安全责任范围内的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设有禁烟标识;安全保卫处负责统计排查办公楼、各教学楼教学区域走廊、教师休息室等公共区域禁烟标识情况;总务中心负责统计排查食堂公共区域禁烟标识情况;团委负责统计排查礼堂、101会议室及其走廊等公共区域禁烟标识情况。
二、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开展排查工作,在禁烟标识设置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和烟具,确保禁烟标识张贴到位。将排查出未张贴禁烟标识的点位信息、所需标识数量填报至《未张贴禁烟标识点位摸排统计表》(含零填报),并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统计表excel与部门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报送党政办公室邮箱,学校将统一安排补充设置工作。
三、监督与检查
学校将在安全生产检查中重点排查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对未张贴到位的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马晓瑞
联系电话:89708764
附件:未张贴禁烟标识点位摸排统计表
党政办公室
安全保卫处
总务中心
初审初校:马晓瑞
复审复校:白明宇
终审终校:马吉松